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,為了保護歸僑、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,根據憲法,制定本法。本法所稱僑眷包括:華僑、歸僑的配偶,父母,子女及其配偶,兄弟姐妹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孫子女、外孫子女,以及同華僑、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害歸僑、僑眷的合法權益,造成歸僑、僑眷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,停發、扣發、侵占或者挪用出境定居的歸僑、僑眷的離休金、退休金、退職金、養老金的,有關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補發,并依法給予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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